工程数量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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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数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公司针对各项目的《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目标要求,明确项目部相关岗位人员职责,实现对在建项目工程数量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在建项目。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三条 工程类型 (一)临建工程数量 临建工程数量主要分为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两部分,具体内容及表格详见“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二)主体工程数量 1、计量工程数量:向业主申报计量的工程量及施工图纸内工程数量。 2、结算工程数量:对劳务队伍的工程数量。 (三)工程变更后的
2、相关工程数量 第四条 管理内容 (一)对业主的月度计量 (二)对劳务队伍的月结算 (三)对业主的竣工决算 (四)对劳务队伍的完工决算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五条 管理程序 各项目的工程数量采取逐级管理的模式,其管理程序是由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资料,计算、统计、汇总所负责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并报送项目工程部长,工程部长审核完毕,签字确认后将相关数据传递给合同部长,合同部计量工程师、合约工程师分别复核、修正相关数据后上报合同部长,合同部长审核完毕报送项目总工程师核准、签认。并由项目工程部、合同部对口上传公司工程部、经营开发部,公司工程部、经营开发部相关人员抽
3、查复核、存档。 第六条 职责与权限 (一)项目总工程师:项目部工程数量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审定工程数量的确认工作;核准对上计量,对下结算的工程数量,牵头编制对业主的工程量清单和对劳务队伍的工程数量表,实现对工程数量的两个锁定:“锁定对上计量的下限,锁定对下结算的上限”。审核工程数量台账,控制工程总量。 (二)项目工程部长:项目部工程数量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工程部人员配合总工程师编制工程数量统计表,负责对业主计量、对劳务队伍结算的工程数量控制,填写工程数量台账。 (三)合同部部长:项目部工程数量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合同部人员配合总工程师编制工程量清单,负责对业主计量、对劳务队伍结算
4、的工程数量复核。负责在此基础上建立计量及结算用的工程量清单。 (四)各专业工程师(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测量专业工程师):工程数量控制的直接负责人,计算对业主计量和对劳务队结算的具体工程数量;参与分管工程数量表的编制,并上报项目工程部长。 (五)计量工程师:对业主工程数量复核的直接负责人,按照设计图纸、计量规则等相关文件,全面复核工程部提供的工程数量,并按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进行拆分、合并,建立供业主计量使用的工程量清单,上报项目合同部部长。 (六)合约工程师:对劳务队伍工程数量复核的直接负责人,,全面复核工程部提供的工程数量,按照劳务合同拆分,建立供对劳务队伍结算使用的工程量清单,上报项
5、目合同部部长。 (七)公司工程部、经营开发部负责按月抽查、复核各项目对口的相关数据。 (八)工程量管理工作列入项目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四章 管理流程 第七条 对业主的月度计量 项目总工程师规划下达当月的计量产值,合同部部长按照产值计划分解到每个具体的施工项目,工程部长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全面参与并提供本月度对上计量工程的工程数量、中期交工证书、现场监理的各种质量验收、签认手续等。在此基础上,合同部长、合同部计量工程师负责重新计算、复核、汇总、分析、合并,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各项计量数据资料,经合同部长审核,项目总工程师核准,项目经理签认后,填报计量软件并上报监理、业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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